中原国际会展中心参展商注意事项
时间:2024-03-11 点击:235次

尊敬的主办方、主场单位:

1.请爱护中原国际会展中心各种设施,遵守中原国际会展中心各项管理规定。

2.请参展人员按照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展馆,并佩带有效证件。开展后未按时到位或闭馆清场时提前离开展位,展品丢失、损坏,责任自负。

3.标准展位的搭建由主办单位或主场公司统一负责。需要对展台进行特殊装修施工的参展单位,请提前与主办单位或主场公司联系,施工单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施工场地。获准进馆施工的单位须在进馆前,向主办单位或主场公司提交施工图、电路图、使用材料说明等资料,经核准后,办理相关手续,由主办单位或主场公司统一向展馆统筹服务部提交核准后的资料,并为其统一办理施工人员临时进馆施工证件,施工单位不得破坏展馆内的一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。

4.请勿在人行通道、出入口、消防设施、强弱电地插等处摆、挂、贴和钉展览样品、包装物宣传品或其他标志。

5.禁止在标准展位的展板及展架,展馆柱面、墙面、地面等部位粘贴和书画不易清除物(包括双面胶),张贴即时贴类印刷品须向项统筹服务部申请,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张贴。

6.展览样品拆箱后,包装箱、碎纸、泡沫和木板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出展馆,请勿在展位外的通道上摆放包装箱和展品。禁止携带易爆物品、放射性展样品、剧毒品以及危险气体等进入展馆。

7.参展商如需将物品带出展馆,须持有主办单位的物品出门证,经查验后方可放行。

8.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。如需安装大功率照明灯具、电冰箱(柜)、电动工具、网络等设备,需向主办单位或主场公司提交申请,由主办单位或主场公司统一提交申请至展馆统筹服务部,经认可后,办理相关手续。

9. 会展中心内严禁吸烟。

10.参展商用餐请到展馆设置的餐饮区,请勿将盒饭和汤水带进展览会议区域。

11.参展单位在装卸、搬运、安装及撤离展品过程中,请勿损坏馆外绿地、花木。

12.参展商在展期内注意展位物品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,提高警惕、谨防遗失、严防盗窃、诈骗行为。

13.凡需开展广场活动的单位,须事先向主办单位申请,由主办单位统一向会展中心市场营销部申请,办理相关手续,并服从统一管理。

14.布、撤展货车按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进场,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,卸货(装货)后立即驶出展馆,货车严禁在馆内过夜。所有车辆应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、疏导。

15.参展商在布展、展期及撤展时请自觉遵守展馆的规定做到垃圾分类正确投放。

16.请参展商依据《参展手册》、《参会指南》,大会指定的物品租赁服务商处租赁物品,请勿在商贩、野租赁处租赁物品。

以上注意事项,已认真阅读,并承诺传达至所有参会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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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:(公  章)

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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